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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9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呼和浩特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这一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城市的建设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要认真贯彻《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我市实际出发,提出凝聚全市各族人民意志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和措施,科学指导我市“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
       “十五”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十一五”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五”时期是我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生活改善最显著的时期。
        ——经济发展步入快速增长期,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
       “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经济发展目标提前完成。根据全国经济普查以后,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新国民经济核算办法,初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7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7%以上,发展速度连续5年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保持第一,五年接近于翻两番。财政收入达到81.8亿元,年均增长32.3%,五年实现了翻两番。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120亿元,超过了前九个五年计划的投资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4.9亿元,年均增长25%。经济增长质量明显提高,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推进,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14∶438∶42.2优化为7∶375∶55.5。农牧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继续得到加强,农牧业结构趋于优化,特别是“奶业兴市”战略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奶业的超常规发展,全市奶牛头数达到63.8万头,牛奶产量达到242.6万吨,分别比2000年增长6.0倍和9.5倍。农业增加值达到48.98亿元,五年平均增长7%。实施“工业兴市”战略,抢抓沿海及发达地区产业与资本转移机遇,推进乳业、电力、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优势特色产业建设,有效促进了工业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209.3亿元,年均增长24.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63.5亿元,年均增长36.8%。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249.9,比2000年提高159.7个百分点。服务业快速增长,增加值达到388.9亿元,年均增长34.1%。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迅速成长。
        ——城市空间得到拓展,城乡面貌显著变化
        围绕建设现代化首府城市的目标,开展了规模空前的城市改造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建成区面积由2000年的83平方公里扩展为140平方公里。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引黄入呼、集中供热二期和三期、天然气入呼、“两河一库”、电网改造、污水及垃圾处理、地下管网改造等一批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使我市在给排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面得到了很大改善,城市的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全市自来水日供水能力由2000年的38.7万吨增加到58.7万吨,排水管网由478公里增加到688.3公里,污水处理率由41.3%提高到53.7%。集中供热面积由758万平方米增加到1474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5.8%。五年新增、置换管道燃气用户11万户,总数达到27.6万户,燃气普及率由55%提高到76.4%。道路建设力度加大,新建了二环路,改造建设了新华东街、金海路、中山路等近80条主次干道,建成区道路总面积达到1055万平方米,比2000年增长1倍,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增加到10平方米。改造小街巷320条,全市90%以上的小街巷得到改造,80%以上的小街巷路面大幅度拓宽。公交事业长足发展,营运车辆更新到853标台,线路增加到54条,覆盖各主要街道小巷,有的延伸到市区周边的小城镇。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步伐加快,五年累计拆除平房、危旧房289万平方米,拆除临时建筑、违章建筑276万平方米,新建住宅1810万平方米。公路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完成了机场高速公路,国道209线呼市至和林、和林至清水河,省道210线和林至山西杀虎口、省道102线呼市至凉城、省道104线呼市至武川、省道101线罗家营至哈乐,呼包高速公路另一幅(呼市段)、呼集高速公路(呼市段)及呼包高速公路辅道等一大批公路建设工程,同时建设了一批县乡公路。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750公里,黑色路面里程达到1985公里。自治区政府及市、区两级党政办公楼的外迁,进一步拉大了城市框架,拓展了发展空间。新市区开发建设有较大进展,中山西路商业街改造取得明显成效,中央商务区标志性项目已经启动,“三园三带三馆”等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开始实施。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大青山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城区绿化等生态建设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五年完成人工造林合格面积333万亩,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277万平方米。加大了城市环境保护和整治力度,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311天,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连续5年保持100%。城市美化、亮化和街景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首府城市建设“中变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初步形成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国有工商企业基本完成了转制,国有资本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的工作基本完成。在改革调整和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伊利、蒙牛、TCL、托电等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采取股份制改造、兼并、拍卖等多种形式,促进了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在全区率先实行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三取消”,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不断深入,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试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初见成效。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垄断一级市场,放活二级市场,取得明显成果。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增强,投资软环境进一步优化。大力推进全方位开放,开放型经济取得历史上最快的增长,规模与水平显著提升。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8.4亿美元,引进国内资金650亿元,海关出口总额16.4亿美元。开发区和旗县区经济园区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对外开放的窗口示范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富民工作取得实效
        高度关注民生,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社会就业,切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150元,比2000年增加6957元,年均增长17.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31元,比2000年增加2092元,年均增长12.8%。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379.6亿元,比2000年增加227.1亿元。城市住户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4.8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7.6平方米,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五年新增就业17万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0.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多渠道筹集并管好社会保障基金,“两个确保”得到较好落实。城市扩大“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标准,不仅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而且开展了特困家庭的取暖、大病医疗和子女入学等多种分类施保。农村率先在全区建立了特困人口最低保障线制度。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城市初步建立了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且建立了在“城中村”改造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保障维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高度关注并认真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城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的生存和生活水平提高问题,使发展成果惠及了广大群众。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
        科技创新步伐加快。科技进步综合指数在西部省会城市中位居前列,在自治区排名第一,连续十年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成为国家17个清洁能源行动试点示范城市之一。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和星火示范基地各1处,自治区级高新技术工业园区3处,拥有自治区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9家。教育事业长足发展。进一步巩固提高了“两基”达标成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全面实行了“两免一补”,基本消灭了D级危房,全市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4.2%,市区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民族教育优先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得到提高,高等教育取得新进展,组建并发展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建成了呼市教育城域网。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深入开展“民族文化大市”建设。文化事业繁荣活跃,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市场管理得到加强。“昭君文化节”、“国际民间艺术节”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中国乳都”的命名,展示了我市文明开放新形象。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城乡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疾病防控体系得到加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基本建立。取得了抗击“非典”斗争的重大胜利,有效防范了禽流感在我市的传播和蔓延。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被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顺利通过了国家对省会城市的普通话评估验收。关心下一代工作获得全国先进荣誉。广播电视、民政优抚、社会福利、体育、外事、侨务、人防、地震、防汛、消防、气象、档案、文物保护、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红十字会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功召开了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强了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强化了复转军人安置工作,“双拥”工作实现了“五连冠”。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行政立法、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四五”普法取得明显成效。政府职能加速转变,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透明。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进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加强。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健全完善了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打防控”一体化警务机制,严厉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不断改善。勤政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强化信访工作,认真处理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妥善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维护了首府的社会政治稳定。
        总体看,“十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为“十一五”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十一五”时期,不论从国际环境还是国内环境,我市都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充分发挥首府优势,周边优势,区位交通、土地、水资源优势以及已经形成和正在形成的主导产业优势,抓住机遇,把握来势,乘势而上,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主要是经济总量小,可用财力少;城乡发展不平衡,“三农”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没有完全同步,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基础性建设欠帐较多;人居环境还不很理想,诸如冬季取暖、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尚需努力解决;经济增长方式亟待转变,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增长机制有待进一步增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软、硬环境仍需加大力度;在构建和谐首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首府稳定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努力。这些突出问题和矛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断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继续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以加速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为支撑、以建设现代化首府城市为总目标,把呼和浩特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现代化水平和层次品位、浓郁民族文化和草原特色、良好环境质量和适宜人居、较强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力的草原大都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水平,改善政府公共服务,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首府,力争综合经济实力进入西部省会城市前3名、达到全国省会城市中等偏上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0000美元。
       “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
        经济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以上;财力较快增长,财政收入达到220亿元,年均增长22%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35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60亿元,年均增长20%。
        城市发展。中心城市功能明显增强,与首府相适应的现代化基础设施框架初步形成。主城区布局得到明显调整和优化,城市建设实现“大变化”的目标。
        人民生活。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全面小康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6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生态环境。建立起与可持续发展基本适应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和循环经济促进体系;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森林城市,城乡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5%左右。
        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环境。
        社会进步。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意识全面确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进一步强化首府作为自治区政治、文化、科技、教育和金融中心的功能;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跨上新台阶,市民的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有力,应对公共危机的各种机制较为健全。
        三、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着力调整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牧业;依靠科技进步,加速农牧业现代化进程;强化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共服务,建立保护体系,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把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的发展上,把农村发展的重点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上。继续推进以乳、肉、薯、菜为主的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培育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精深加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围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城市对鲜活农畜产品的需求,加快农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种植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畜牧业的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经营。畜牧业重点发展奶牛业、肉羊业,奶牛存栏保有100万头,鲜奶产量达到350万吨,肉羊养殖规模达到500万只;种植业重点建设饲用农作物、优质牧草、马铃薯、高淀粉玉米和蔬菜五大标准化生产基地,力争优质饲用农作物基地保持300万亩以上,优质牧草基地达到100万亩,二级脱毒种薯基地达到100万亩,高淀粉玉米基地达到50万亩,蔬菜种植基地达到20万亩。
        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重点加强县城所在地和中心镇建设。要搞好城镇规划,拓宽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资源、区位等不同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农村城镇化,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扩大农民就业。“十一五”期间,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
        培育多元化的农业产业功能。保护农业的环境价值和景观价值,大力发展休闲旅游、生态观光等特色农业。
        (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要把握这个战略机遇期,吸引产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积极培育以现代农场为主要形式的大公司、大集团,大力发展标准化农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产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提供必要条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水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农村金融和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改革任务。
        (三)强化农业支撑体系建设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加强以农田水利为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抓好节水灌溉、人畜饮水等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50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00万亩。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解决干旱缺水地区和高砷高氟地区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服务,加大农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推广良种良法和优质增效的综合配套技术,提高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普及率。加快畜种改良,扎实推进动植物防疫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畜禽生产区、优势作物生产区域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快气象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农业灾情预警机制,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健全信息网络,提高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产业化中介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培育经纪人队伍,提高农牧业组织化程度。
        (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协调发展”的方针,切实抓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三个重点。集中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把对贫困户的直接帮扶和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利用信贷扶贫资金和国际优惠贷款,引导和扶持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增加贫困人口现金收入。对生态恶劣、失去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扶贫移民和生态移民工程,实现“移得出、稳得住、富起来”。
        (五)切实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
        按照“总体部署,分步推进”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卫生、文化等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以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垛,改路、改水、改灶、改厕为目标,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60%以上的村镇建成上下水设施,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近郊区农村和建制镇内公共道路实现硬化,绝大多数村和所有建制镇实现沼气等多种形式的生活能源基本供给。完成村镇建设规划,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村镇整治、道路维修、村镇绿化等方面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公共财政全面覆盖农村,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方面的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实现农民看得起病、子女上得起学。进一步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措施。大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改造乡镇卫生院,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济和灾民救助制度。加强农村文化场所和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四、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高起点构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充分发挥首府各种比较优势,抢抓机遇,大范围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吸引更多的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非资源型加工制造业,做大做强六大优势特色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层次,努力培育形成一批国内甚至国际知名的企业和品牌,构筑首府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和核心竞争优势。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十五”期末翻两番,年均增长30%以上。
        (一)提升六大优势产业,增强参与国际国内产业竞争的能力
        ——乳业,要继续加强奶源基地建设,保证原料奶供应的数量和质量,扩张生产规模,延长产业链条,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乳业实现产值500亿元(伊利、蒙牛等乳品企业集团产值),国内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巩固和提升“中国乳都”的地位。在继续扩张乳业生产规模的同时,依托乳业资源和其它畜牧资源,培育发展肉类加工业及相关产业,形成以乳、肉为主体的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
        ——电力工业,要强化电力作为基础产业的地位和作用,创造条件,建成一批电源点建设项目。同时,大力发展自备电厂和企业动力车间,为制造业提供稳定、低廉的能源供应。大力开拓电力通道,在积极开拓京、津、唐电力市场的同时,着眼区内电力市场的开拓,加强电网建设。发电装机总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实现产值200亿元,把我市建成国内电力装机容量最大的省会城市。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要立足国内三北市场,积极开拓俄蒙及欧洲市场,加快推进由组装加工型向生产加工型转变,大力引进电子信息关键性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及研发中心,形成研发——生产——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实现产值500亿元,成为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生物制药及发酵产业,要依托电力优势和地方资源优势,继续引进国内生物制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以发酵工程、微生物制剂、保健品为重点,发展生物制药。同时,立足现有骨干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重点发展拥有一定知识产权的中蒙药,形成体现民族特色、大企业为支撑,集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生物制药产业集群。生物制药及发酵产业实现产值200亿元,成为国内重要的生物医药基地。
        ——冶金化工产业,要抢抓国家和自治区发展重化工的机遇,充分利用周边及我市矿产、电力资源及首府优势,加强区域资源配置的对接与协调。冶金化工重点向煤、电、冶金一体化方向发展,引导企业开发主导产品及下游产品。化学工业要着眼于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及俄蒙资源禀赋,重点发展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石油化工、氯碱化工和硅化工,特别是立足蒙中经济区的化工生产能力,抢占化工产业链条下游产品的制高点。甲醇、煤焦化、聚氯乙烯产能分别达到120万吨、200万吨和24万吨,冶金化工产业实现总产值400亿元,在呼包鄂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机械制造业,要加大引进力度,抓好现有企业的挖潜与对外合作,重点发展汽车制造业、输变电设备及电站设备制造业、数控机床附件制造业。机械制造业实现产值150亿元,再创首府机械工业新优势,初步形成整机带动零部件的产业集群。
        在打造六大优势产业的同时,进一步挖掘烟草、建材、纺织服装等产业的发展潜力,壮大工业经济整体实力。继续强化骨干企业带动作用。扶持伊利、蒙牛、大唐托电、TCL、汉鼎光电、创维、石药、蒙丰、乾坤、炼油厂、天野化工、三联化工、蒙昆卷烟、长春一汽、上海电气等本地大企业和入呼大企业的发展,着力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8个、超过50亿元的企业5个、超过10亿元的企业30个。
        (二)推进空间集聚,打造高效的产业发展空间
        进一步实施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带动战略,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引导产业有序集中,构筑承接产业与资本转移的平台。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推进产业链的建立和空间上的集中,对符合专业化定位的产业引进项目要给予政策倾斜。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统筹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位以现代制造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空间拓展问题,建成如意南区和金川南区,完善基础设施环境,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以乳制品加工、玉米深加工为主的农畜产品加工业以及机械制造业、纺织服装业,实现工业总产值900亿元,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国家级开发区的前20名。
        托克托工业园区及清水河新区定位我市的能源重化工基地,重点发展电力工业、煤化工、硅化工、钢铁、铝业和生物制药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50亿元,成为自治区一流的工业园区。
        盛乐经济园区定位我市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重点发展乳制品加工、肉类加工以及依托农畜资源的其它深加工,实现工业总产值200亿元,成为自治区生态环境一流的工业园区。
        金桥开发区定位我市化工基地,重点发展天然气化工、石油化工和煤化工,开发下游产品,形成产业发展链条。金山开发区重点发展氯碱化工、电力工业,积极培育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加强与金川开发区的产业互补。裕隆工业园区定位我市机械制造基地,重点发展汽车制造业、零部件生产及输变电设备、电站设备制造业和热电联供业。三个园区的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100亿元、60亿元、50亿元。其它工业园区也要突出重点,加快发展。
        五、加快服务业发展,增强首府综合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信息服务、会展旅游、金融保险、科技教育、文体传媒、房地产、社区服务八大产业,着力建设五个中心,努力培育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进一步增强首府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
        (一)培育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努力构筑三个圈层的大商贸体系。核心圈层发挥以中山路、新华大街的商业、金融服务业为主体的区域辐射力,塑造传统和现代商业有机结合的商圈,发展“总部经济”,建设首府中心商贸区;中心圈层包括核心圈层以外、三环线以内的城市新区,培育形成现代城市商业圈,突出以专业批发市场、城市物流配送中心为主的商贸功能;外圈圈层着力培养以增强商贸辐射力为导向、以现代物流园区为主导的大商贸功能。
        建设内蒙古中部经济区物流枢纽中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基地建设,完善物流运输网络,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现代物流企业,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十一五”期间,建成白塔综合物流园区和金山铁通货运物流基地,初步把我市建设成为面向欧洲、俄、蒙的国际物流关键节点城市和我国北方地区承东启西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改造提升零售、批发、餐饮等传统商贸餐饮业的层次和水平。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引进和发展大型流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完善服务功能,提高辐射带动力。适应居民餐饮消费社会化和旅游消费扩大的需要,加快民族餐饮等特色产品开发。
        (二)建设区域性信息服务中心
         以“数字呼和浩特”建设为核心,整合首府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使我市的信息化综合指标达到国内省会城市的平均水平。“十一五”期间,政府重点组织实施四大工程。一是高速宽带网络工程。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实现光纤基本覆盖到城区大楼、小区,高速宽带网络基本覆盖到城区家庭。二是电子政务工程。建成党政机关政务网和公众信息网,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三是电子商务工程。建立电子交易、税务电子化、信用卡服务的电子化商务系统。四是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工程。以数字电视、计算机进入家庭为载体,向公众提供出行、购物、旅游、娱乐、房产交易、证券交易等综合信息服务。
        (三)构建区域性旅游中心
         依托自治区的旅游资源和首府优势,改善旅游服务设施,增建五星级宾馆,培育大型综合性旅游社团,开拓旅游市场,把我市打造成自治区最大的游客集散地和旅游服务中心。依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乳都”的优势,大力整合以大青山带、沿黄河带、民俗文化带为中心的旅游资源,培育完善度假旅游、节会旅游、生态旅游产品系列;综合开发以召庙文化、草原民族风情、红色旅游、乳都工业旅游、农业观光旅游为重点的旅游产品;加快建设白石头沟生态旅游区、哈达门高山牧场、敕勒川草原风情旅游区、黄河风情旅游区、大青山太伟休闲度假村、盛乐百亭园等一批精品旅游项目。依托自治区医药、乳品、羊绒制品、畜牧产品、化工、煤炭、稀土等优势资源和产业,积极培育和扶持品牌交易会、展览会、博览会,发展一批国际化程度高、贸易性强、影响面大的品牌会展,形成以昭君文化节、国际民间艺术节、药交会等大型项目为龙头,众多名牌商业展会为支撑的会展业发展格局,把我市建成以民族风情、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旅游服务为主导方向的综合性主题旅游城市。
        (四)建设自治区金融服务中心
         抓住我市及周边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高水平规划和发展金融街区,积极引进海内外各类金融、证券、保险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银行、保险、证券业,鼓励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有效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形成多层次的地方资本市场体系,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自治区的金融服务中心。
        (五)建成自治区的科技教育产业中心
         推进科技教育向产业化方向转变。加速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群体的建设,完善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力促大公司、大企业在呼设立研发机构,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和创新合作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打破条块分割,整合首府科技资源,推进技术研发机构向企业化转制,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以开发区、高等院校为载体,建设“首府科技创业中心”和“软件园”,与京津冀科技园区接轨,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和科技人员提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
         展教育培训产业。充分发挥首府教育资源优势,以优惠的土地政策和优质的服务,鼓励高等院校扩大办学规模,吸引更多的国内名校来呼办学或合作办学。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推进高校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和产业化。规划建设“首府大学园区”,在首府形成较大规模的教育产业集聚区,把我市建设成为自治区的人力资源培训开发基地。
        (六)加快培育成长型、潜力型新兴服务业,构筑服务业发展新优势
         房地产业要以普通商品房建设为重点,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给能力,形成适应不同消费阶层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促进住房消费。加强房地产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抓好一级市场调控。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降低房地产交易成本的优惠政策,推动房地产二级市场健康发展。
         社区服务业要按照市场化运营方式,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推动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转变。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兴办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社会化养老、文化服务、安全保卫、餐饮娱乐等产业。积极引导社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开放服务设施,支持社区服务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现代化,逐步发展智能小区。
         中介服务业要加快发展工程、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组织,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通行规则,公正执业、自律有序的中介服务体系。
        六、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首府的辐射带动力和城市建设水平
        (一)加快首府城市圈建设
       “十一五”期间,城市发展按照中心城区、卫星城和中心镇三级体系布局,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卫星城为骨干,重点镇和一般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的城市网络群,实现人口进城、工业入园、产业集中和要素聚集,走出一条具有我市特色的城市化发展道路。
        有序扩张中心城区规模。加快城区功能由二环路以内的主城范围向规划中的三环高速路延伸和扩展,积极引导城市向南部、西南部新区(大小黑河之间)发展,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统筹城区的功能分工、人口分布、产业布局与基础设施建设。在推进新市区建设的同时,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程,实现市区建设同步推进、一体化发展。“十一五”期末,建成区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到200万人左右。
        积极培育卫星城市。切实把培育卫星城、建设重点镇、构建产业带作为“十一五”期间缓解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战略举措,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要加快市域网络化建设,缩小旗县与中心城区发展差距,提高我市区域整体发展水平。要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土左旗察素齐、托克托双河、和林格尔城关镇为外围卫星城,建立城镇经济发展区。土左旗察素齐建成区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15万人;托克托双河建成区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15万人;和林格尔城关镇建成区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城区人口8万人。以武川县可可以力更镇、清水河宏河镇为中心,接受城镇密集区的经济辐射,建立县域城镇发展区。推进旗县与市区的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加快市区道路、通信、供气等设施向卫星城和中心镇延伸,提高市域基础设施网络化程度和综合效益。
        培育首府城市圈的发展腹地。紧密融入京津冀都市圈、呼包银经济带及呼包鄂一体化进程,向北进入俄蒙及欧洲市场,有效提升国际性中心城市的地位。要充分发挥我市“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主动参与“呼包银经济带”的开发建设,积极接纳“京津冀都市圈”的经济辐射。把握区域交通条件改善和呼包鄂一体化发展的机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区域资源配置、共同市场培育等重要领域的区域对接,巩固提升首府作为内蒙古中部经济区核心城市的地位。
        (二)打造首府城市建设新形象
        以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为契机,在实现城市建设“中变化”的基础上,全力实施“44331”工程,完善中心城区功能,提升首府城市建设品位。
        ——重点打造四区。回民区以现有中山路、新华大街商业街为基础,构建商业核心区;赛罕区以建设自治区党政办公楼及周边环境为主要内容,构建行政中心区;新城区以成吉思汗大道两侧建设滨海新城、成吉思汗广场为主要内容,构建蒙元文化特色景观区;玉泉区以建设五塔寺广场、大召广场、席力图召广场等景观带接点为主要内容,构建历史文化特色区。
        ——全面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呼和浩特体育场、内蒙古体育馆为主的体育中心;建设内蒙古大剧院、博物馆为主的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为主的会展中心;白塔机场改扩建和亚欧大陆桥——呼和浩特直达法兰克福的国际集装箱货运专列为主的现代物流中心。
        ——大力实施“三带”。以二环路两侧城市园林绿化及重点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建设二环路特色景观带;以东、西河改造为主要内容,建设环城水系景观带;以绕城高速公路及两侧绿化、大青山前坡生态治理和大黑河两岸绿化为主要内容,建设城市绿色带。
        ——突出抓好“三园”。以草原民族风情为特色的万亩蒙古风情园;以湖泊湿地为特色的8000亩南湖湿地公园;万亩大青山野生动物园。
        ——建设一批20万平方米以上的精品住宅小区和10个以上四星、五星级酒店宾馆。
        (三)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努力构筑枢纽型、网络化、功能型的基础设施体系。
        1、构筑综合交通体系
        整合各种运输方式,建立以重大功能型枢纽设施为支撑的综合交通体系。城区交通要继续拓宽改造城市主次干道和小街巷,打通连接线,配套建设立交桥,改造出城口,实现城区交通与市域交通、区域交通的有机衔接。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场站和智能公交建设,增加和更新公交车辆,建设由主城区向新区发展的公共交通网络,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10标台。市域交通要加快建设绕城高速公路和呼市至城壕段高速公路,完善修建五条一级路,建设一批三级以上黑色化的县乡路,进一步提高线路等级、路网密度及通达深度,完善以高速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为主骨架的市域公路网。加快建设公路主枢纽,打造智能型公路客运枢纽和功能型货运站场枢纽。支持火车站东移、呼准铁路、大同至包头电气化改造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铁路枢纽地位。支持白塔机场扩建工程,着力提升白塔机场国家重要干线机场的地位和作用,重点强化国际货运功能建设,开展呼市至俄罗斯、欧洲的货运包机业务,扩大国际、国内辐射范围。
        2、推进城市给排水一体化体系建设
        完善优质的城市供水体系,续建引黄入呼二期工程,新建红吉水库、北郊地表水厂,确保中心城市饮用水源安全;加强自来水厂的技术改造和城市自来水管网更新改造,不断提高供水的质量和保障水平。发展分质供水和再生水回用,城市日供水能力达到85万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扩建章盖营、辛辛板、公主府、白塔、金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尤其是支、干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完善污水及雨水收集、排放系统,提高城市管网设施抗灾标准和截污能力。
        3、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快电网设施建设,确保形成安全、可靠的供电网络。“十一五”期间,续建5座、新建扩建23座变电站,新建、改建110千伏至500千伏线路887公里,城区电网全部入地。续建天然气管网,新建天然气加气站,加大天然气用户置换和公交车、出租车、社会车辆“油改气”的推进力度,进一步扩大天然气的使用范围,燃气普及率达到95%。实施东区和西北区域集中供热工程,续建热力三期,建设金桥热网配套工程,加强热网主干线、支干线及热力站的建设和改造,增强供热能力和覆盖面,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加强“三网”(通信网、广电网和邮政网)的网域密度和容量建设,确保以高速宽带城域网、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为核心内容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系统的基本形成。加强防洪、消防、人防、地质、气象、抗震等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四)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
         加强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提高城市详细规划覆盖率,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使城市管理工作尽快实现由经验式管理向科学式管理的转变、由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管理的转变、由突击式管理向长效式管理的转变、由单一性管理向综合性管理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明显改善市容状况。继续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格局。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构建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注重运用智能化、信息化等先进管理技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设立12319城建服务热线,全面落实门前承包责任制,增强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切实加强对市容环境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筑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体系
         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十一五”期间,全面整治城乡生态环境,重点加快五个领域建设。生态绿化建设要继续实施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黄河上中游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速生丰产林、自然保护区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同时,根据区域林业发展的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地确立相应的建设模式,抓好“五类”(北部风蚀沙化治理区、大青山生态治理区、土默川平原绿化区、城市园林绿化美化区、南部低山丘陵水土保持治理区)、“两环”(二环、绕城高速公路绿化隔离带)、“三县一区”(和林林业示范综合县;清水河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示范县;土左旗、托县平原绿化示范县;大青山干旱阳坡科技造林示范区)、“八个精品工程”(绕城高速公路绿化隔离带建设工程;大青山干旱阳坡造林科技示范工程;大青山前坡冲积扇经济林带建设工程;黄土高原丘陵区生态治理工程;沿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土默川平原及道路绿化样板示范工程;和林县环城绿化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武川县八乡连体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形成“遍布全市、分布均衡、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绿化框架体系,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园林绿化重点兴建滨河公园、成吉思汗公园等七座公园,续建湿地公园、新华公园、游乐园和蒙古风情园,建设改造新、旧住宅小区绿地。“十一五”期间,新增绿地面积1800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饮用水源地保护要加快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保护、修复饮用水源地;同时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监测、安全应急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城市饮用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大气环境保护要调整热力布局和能源结构,削减烟气排放总量,严格控制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污染,全年空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以上天数保持在310天以上,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噪声监督管理要按照各类环境噪声标准,加强噪声污染源控制,重点加强学校、医院、商务区、居住区环境噪声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管理,建设改造西郊垃圾场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推行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分类管理,集中处置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土地、水源、矿产等重要资源,综合运用法规、规划、价格等多种手段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大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力度,建设节水型社会。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工农业及服务业的用水利用率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推行分质供水,推进污水回用,鼓励用水单位、居民家庭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建设节水型城市。搞好灌区节水工程建设,建立水权转换和用水补偿机制,加快空中水资源工程建设,降低农业用水比重,保障工业用水。充分发挥国土资源优势,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建立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的新机制。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编制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制定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行政法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内部及相互之间的生态产业链。以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循环经济园区。“十一五”期间,把托电及清水河新区建成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其它工业园区原则上也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布局。以冶金机械、医药化工、汽车制造等产业和耗能大户为重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培育循环型企业。以构建循环型城市与小区为目标,推进污水处理、中水利用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小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中远郊建立生活垃圾分检处理基地。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实现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秸秆、人畜粪便的资源化利用,抓好农村沼气等小型工程。
        八、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再造首府发展新优势
        (一)推进体制创新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提高行政效率,建设高效简约、规范廉洁、开明务实的服务型政府,为企业投资和经营创造良好的软环境。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快“信用呼和浩特”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市场制度环境。降低行政成本和商务成本,吸引外来投资。以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和多元投入为重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以理顺产权关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引导已转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搞好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搞好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投融资体制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各项改革。
        (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域,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实施鼓励增加民间投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使民间投资占据主导地位,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就业主渠道。依法保护民间投资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外向带动,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以吸纳国内外资本、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拓宽引资领域,充分利用首府优势,吸引技术水准和附加值高的制造企业和服务企业到我市落户,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金融、现代物流、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在继续利用传统融资方式的同时,利用好项目融资、产权交易等新型融资方式。引导企业进行产权招商、产业链招商。做好间接融资工作,继续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贷款,支持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积极利用国外商业贷款,促进产业升级。强化重点园区招商。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明确产业定位和引资重点,利用行之有效的引资办法和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前期工作,建立规范完备的项目库,努力形成储备一批、洽谈一批、跟踪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运行机制。搭建招商引资平台,继续办好和积极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开展“以民引外”、“以商招商”工作。由重招商转变为招商与安商并重,加强招商引资后期服务工作,创造内外资企业稳定经营和扩张的条件。“十一五”期间,引进国内资金达到2000亿元左右,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到20亿美元以上。继续增加传统产品出口,培育和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鼓励先进技术装备和能源矿产、原材料等重要资源进口。加快出口加工区建设,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配套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走出去”战略,在俄蒙建立资源供应基地,推进大型企业、企业集团与俄蒙建设一批跨国合作项目。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30亿美元,年均增长23%,其中出口总额达到18亿美元,年均增长25%。
        九、发展社会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首府
        (一)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围绕构建创新型社会的目标,坚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重点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推广、消化、吸收后的再创新,建设自主创新基地。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跨越,带动经济跨越。乳业、电力等六大优势产业的技术水平进入国内前列,流通、信息、金融等服务业的新技术应用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充分发挥首府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聚集的优势,构筑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组建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推进“一城、二区、三大平台、四大基地”建设。
        切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公平,加大教育投入,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体系。把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强化义务教育的政府保障责任,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支付。在全面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抓好城镇低保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工作。加大集中办学力度,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小学以城镇小学加寄宿制中心小学为主,撤并教学点,初中以城镇初中为主,高中全部集中在市区及旗县所在地。“城中村”改造及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中小学。继续实施“优质高中建设工程”,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启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入学率达到90%以上,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达到60%以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建成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校区,创建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5所,各旗县区各建1所自治区级重点综合性职业学校,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改善民族教育办学条件,优化民族教育结构,提高民族教育质量。
        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重点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广泛培养高技能的产业工人和农村实用人才,形成优势特色产业人才高地,成为人才净流入地区,各类人才队伍总量达到55万人以上。党政人才以县处级以上领导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用”、“党政人才重点培养”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要依托大公司、大集团,实施“职业经理人培养工程”,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培养中青年科技攻关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拔尖人才。高技能人才建设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建设一支以初中级工为基础,高级工为骨干,技师和高级技师为带头人的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总量达到13万人。加强技能人才的职业开发,完善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农村实用人才以培养增收致富带头人为重点,继续实施各类培训项目和教育工程。
         (二)努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
        完善市场导向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机制,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失地农民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努力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十一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0万个。重点强化五大支撑平台建设。一是完善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平台。落实政府就业责任制,把扩大就业作为政府优先目标。实施新增就业岗位计划,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二是完善鼓励创业的政策平台。出台和落实扶持政策,鼓励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和劳动者自主创业,积极引导劳务输出。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提高中小型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三是建立就业技能的培训平台。实施职业技能振兴计划,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新技师培养计划和农村劳动力免费培训阳光工程,重点加强对“城中村”改造中的农转非居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就业和再就业的能力。四是完善人力资源的服务平台。完善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力市场运行的配套政策;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打击拖欠或克扣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建立就业促进基金,对城市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民工进行就业援助。五是建立就业服务的信息平台。提升就业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建立覆盖全市、连接社区的就业信息网络,为市民就业提供及时、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以建立覆盖城乡和所有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与财力状况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建立健全五大机制。一是健全多层次的城镇社会保险机制。制定并实施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条例。养老保险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做实个人账户,实行市级统筹;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重点加大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就业人员的参保力度,建立适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9万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实现失业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万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统帐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60万人。加快推进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万人。二是建立有效的资金筹措、支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缴和财政对社保资金的支出,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补贴和社会捐助资金,重点保障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管理。保持低保资金的适度增长,提高低保水平。三是健全政府和社会联动的困难群体扶助机制。政府通过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力。在城镇,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配套开展困难群体的就业、医疗、就学、住房、水电暖等救助活动。在农村,对灾民进行灾情救助,对五保户实行有效供养,对特困户实行定期定量救助,对困难户实行社会帮扶救助,对重病户实施农村大病救助。四是建立老龄化的社会配套保障机制。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用、老有所乐”的思路,加强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各类机构与设施建设。五是健全有效的住房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定居住成本,实行公有住房低租金制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受益面,积极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十一五”期间,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60万平方米,主要解决“城中村”改造的村民回迁安置及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
        (四)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把打造草原文化品牌作为重中之重,把突出蒙古族文化特色作为建设民族文化大市和实施品牌战略的着力点,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加强昭君博物院、盛乐博物馆、公主府博物馆、中国乳业博物馆等特色博物馆(院)建设,新建青少年活动中心。加强城市雕塑建设,做好城市形象设计和宣传工作。到2010年,基本建成民族文化大市,使首府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以及文化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人均主要文化发展指标在全区排第一位,进入全国文化先进城市行列。调整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和公共卫生信息服务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和传染病。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的管理和服务水平。重视中蒙医工作,加大蒙医药的研制和开发力度。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搞好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发展体育产业。发展壮大广播电视事业,建成新闻大厦,提高节目制作水平和质量。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全面落实我市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做好民族宗教、外事、档案、气象、人防、地震、消防、文物保护、关心下一代、红十字会等工作。
        (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系统
        建立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灾害、食品安全、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系统和应急机制。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和救援指挥信息系统,实现危情信息的自动分析收集,并及时发出危情预警。制定城市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现对全市“测、报、防、抗、救、援”等资源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加快救援队伍整合,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提高专业救助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建立应急预警的物质和资金保障体系。
        (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
        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重点,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问题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制定完善大中小学生文明规范和教师道德规范,使广大青少年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围绕纪念自治区成立60周年、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庆活动,在全市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历史传统、革命传统、民族团结、现代化建设辉煌成就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美好前景的教育。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和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和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水平。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小康村和文明生态村。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线,进一步推广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深化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继续抓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文体、科教、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活跃基层文化生活。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统一起来,健全民主制度,推进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努力探索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维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创新,建设法治政府。按照“法制统一、公众参与、注重质量”的原则,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设体系。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加快完善首问责任制、一站式办事制等一系列依法行政新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公民的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
        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重视和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有效解决社会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改善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站以及检察院的工作条件。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
        十、规划实施
        《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去实现。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本纲要,要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在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时要贯彻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有关部门要针对所负责领域的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各级地方政府在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贯彻好本纲要的精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三)制定政策,推进实施
        研究制定实施规划的支撑体系,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正确履行职责,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体制、政策、市场等环境。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应对各种风险,保持经济快速健康增长。合理配置资源,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有力拉动,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规范程序,保障实施
        建立规范化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以及备案和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做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并适时开展对规划的评估,特别要加强对经济增长率、失业率、城乡居民收入等重要目标的监测、预警,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当市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重要原因使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本纲要提出的目标时,市政府要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跨越式发展,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将得到显著增强,经济总量在全国省会首府城市的位次明显前移,社会更加和谐,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法制更加健全,民族更加团结,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向实现“建设现代化首府城市”宏伟目标迈出历史性的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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